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07.新同事-06 (第1/1页)
林冲开始在电脑键盘上打字,将重点记录下来,电脑上渐渐出现以下的文字:「 一、叶罗莎在告诉期间内似乎只就SaO扰的犯罪事实提告,而未就相J的犯罪事实提出告诉,告诉条件似乎有欠缺。 二、兰雅玲在本案刑事相J案件中,否认与李星发生X行为,但是在另案民事损害赔偿案件中,却坦承与李星曾经发生X行为。兰雅玲在民事案件的供述,可否做为兰雅玲在刑事案件的有罪证据? 三、李星声称与兰雅玲同居将近一年,但是李星陪同叶罗莎报案时,却只知道兰雅玲叫香香,不知道兰雅玲的真实姓名。李星与兰雅玲是否有同居关系? 四、李星与叶罗莎在侦查中皆证称,李星是利用叶罗莎担任导游带团出国的期间,至兰雅玲住处同居,每个礼拜与兰雅玲发生X行为二至三次。但是依据移民署入出境资料显示,叶罗莎於民国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国一百零六年一月间,并无出境的纪录。而根据叶罗莎民国一百零五年的国税局所得资料显示,也没有任何来自旅行社给付的所得。由此可知,叶罗莎似乎并未担任导游,李星与叶罗莎应该是在说谎。 五、李星在侦查中声称,他曾看到兰雅玲偷翻他的皮夹子,并拿出皮夹子内的身分证查看,所以应该知道他有结婚。叶罗莎在侦查中则证称,李星曾说,兰雅玲偷翻李星的皮夹子,因而看到李星与叶罗莎的结婚照。因此,兰雅玲应该知道李星是有配偶的人。李星与叶罗莎的说词并不一致,很可能是捏造的说法。 六、兰雅玲声称,她在卡拉OK店担任陪唱小姐,因而认识李星,李星声称并无配偶。如果她知道李星有配偶,又与李星有J情,怎麽可能笨到跑到李星家中要求赔偿,让叶罗莎知道J情,然後对她提告? 七、李星经常到兰雅玲的住处,发酒疯、哭泣,并殴打兰雅玲,导致兰雅玲头部脑震荡、左眼流血,缝了十二针,有诊断证明书可证。李星为什麽会经常殴打兰雅玲呢? 八、检察官另外以书状声请传唤证人吴淑美。待证事实是兰雅玲知悉李星是有配偶的人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相关推荐:春又迟 , 从黄文穿越到纯情玛丽苏这合理吗(np) , 【霹雳布袋戏】合集 , 【星穹铁道/all景】景元右向短篇合集 , 与兽耳meimei的旅程 , 《衣柜里的他》(女囚男、bg) , 【虫族】乖巧上将内心野得很 , 惯性爱情 , 桃记 , 英雄联盟之无敌升级 , 人生中的第三个特殊情形 , 隆升记事(兄弟攻/3p) , 盛夏夜里的情歌 , 五者 , 极端天气 , 蚕食(ABO) , 反派的养成计划 , 杏花开了 , 都市恋雨 , Rose★Killer , Code Geass—Cross Time , (火影)樱与刀 , 斗罗:我是唐三的影子 , 冰薄荷【双胞胎兄妹真骨】 , 我的小太阳 , 被发现身体的秘密后 , 软弱的我被妻子上司盯上后沦陷(主攻) , 好朋友 , 更生人 , 致,亲爱的前女友(GL) , 攻略roubang成了万人迷【快穿】 , 万人嫌他始乱终弃后 , 不认同的爱 , 哇~是活冰块 , 将哥哥cao成母狗(GB) , 孽岸(骨科)